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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首单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货物通关(图)

2021-08-11 12:00:00| 来源: 海关总署
 
图为:天水海关检疫监管首单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水果  赵南启/摄
 
图为:天水海关检疫监管首单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水果  赵南启/摄
 
  8月10日,经天水海关检疫合格、通关放行,由天水大洲跨境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申报的1.3吨“秦安蜜桃”完成通关,这是甘肃省首单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货物,也是甘、青、宁三省(区)采取跨境电商B2B(9710)模式直接出口货物,标志着甘肃省出口货物新添“黄金通道”。
 
  据悉,该单货物将通过空运方式运至深圳机场口岸后出口。当日,该企业还以同样方式申报出口约16吨鲜苹果,将通过汽运方式运至黄岛口岸后出口。
 
  据天水海关综合业务科四级主办葛晓玲介绍,“9710”监管模式适用于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货物,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可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至境外企业。相比一般贸易申报通关,在跨境电商B2B出口模式下,企业申报手续更简化,物流和查验更便捷,通关效率更高,企业成本更低。
 
  “跨境电商B2B(9710)出口模式,能享受海关优先查验、简化申报、便捷转关、一体化通关等便利通关措施,大幅缩减了企业运营成本,使得企业可以在天水本地便捷申报,而货物能够自由地从全国各地直接快速通关后出口至全球各地,这为企业开展国际贸易提供了全新的选择。”天水大洲跨境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安学强说。
 
  天水市获批全国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特别是今年海关总署决定在全国海关复制推广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出口监管试点工作以来,天水海关主动作为,积极寻求兰州海关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加大与天水市商务局等单位的协作配合,共同研究落实举措。精准指导企业进行海关注册登记和资料申报,全力推动天水市跨境电商出口业务落地见效,为促进地方外向型经济发展开拓新通道、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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