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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港可以办理启动港退税了(图)

2020-12-29 10:00:00| 来源: 海关总署
 
图为:沙田海关验放从东莞港起运的出口货物 濮宣/摄
 
  近日,一驳船在黄埔海关所属沙田海关的监管下,从东莞港码头启航,标志着粤港澳大湾区启运港退税政策在东莞港落地。
 
  粤港澳大湾区启运港退税政策是指自2020年10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可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集装箱货物需从启运港启运报关出口,由符合条件的运输企业承运,从水路转关直航,自广州南沙保税港区、深圳前海保税港区离境。
 
  原来从东莞港转关至南沙、前海保税港区的出口货物,需要离境后才能办理退税手续,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后,出口企业在东莞港办理海关放行手续后,即可凭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等资料办理退税,具有环节少、耗时短、运量大、成本低的优势。
 
  “启运港退税政策有效缩短了出口企业的退税周期,减少资金积压,提高资金周转率。沙田海关积极帮助我们完成运输工具备案、出口报关、转关等手续,退税业务办理非常顺畅。” 东莞市港湾创新宜家出口集拼项目关务经理罗琦表示。
 
  当前,沙田海关该模式联通深圳前海港区与内河码头作业系统,出口货物在内河码头一次性完成通关手续后,通过备案驳船运抵前海港区换装国际航行船舶出口。
 
  沙田海关副关长李文青表示:“沙田海关将持续推动启运港退税政策落地,及时做好业务系统的调整、企业备案等手续,确保每一票货物都快捷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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