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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海关为进口防疫物资减免税款逾600万元

2020-04-15 09:52:57| 来源: 海关总署
  在疫情防控期间,乌鲁木齐海关全力保障涉及疫情防控物资快速通关,积极落实进口疫情防控物资减免税政策。截至3月31日,乌鲁木齐海关共为新疆红十字会等企业、团体进口的防疫物资办理《征免税证明》72份,货值719.32万美元,包含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助力企业减免税款逾600万元。
 
  据了解,为确保进口疫情防控物资免税政策落实到位,乌鲁木齐海关第一时间发布了《乌鲁木齐海关进口疫情防控捐赠物资通关和减免税手续办理指南》,对免税进口物资范围、减免税办理手续进行明确和梳理。据该关介绍,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境外捐赠人、境内加工贸易企业或者国内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以及来华或在华的外国公民,从境外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口口罩、防护服、护目镜等防疫物资,并直接向国内红十字会等慈善机构以及相关政府机构进行捐赠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乌昌海关作为乌鲁木齐关区办理疫情防控进口捐赠物资减免税的集中办理地点,迅速设立进口防疫物资减免税绿色通道,采用“先登记放行,后补办手续”模式,提高出具征免税证明的效率,确保进口防疫物资“零延时”迅速通关,同时采取“零接触”服务的方式,推行减免税手续办理便利化。
 
  乌昌海关业务审核科科长殷旭介绍:“针对疫情防控期间人员流动不便的现状,乌昌海关对所有减免税业务以‘不见面、非接触’模式办理。企业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行无纸化申报,关员网上审核,网上反馈办理结果,切实为企业办理减免税手续提供了便利。”
 
  此外,乌鲁木齐海关积极主动与自治区及兵团相关慈善机构以及企业对接,多渠道做好减免税政策宣讲和咨询,通过设立“进口防疫物资减免税工作微信群”及“应急捐赠物资通关热线”,“一对一”指导办理业务等方式,减少接触的同时提高办事效率,确保疫情防控捐赠物资减免税手续高效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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