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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O热点问题

AEO HOTSPOT ISSUES

问:我国AEO认证制度的演进是什么?

2018-11-16 14:53:17| 来源:

答:我国于2005年6月在世界海关组织第105/106届理事会年会上签署实施《标准框架》意向书,此后积极进行AEO认证制度的研究与实践,并逐步建立起我国海关的AEO认证制度。2008年4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170号)将AEO认证制度关于守法、安全、海关与商界的合作伙伴关系等实体要求及贸易便利措施、认证程序纳入其中,将AEO认证制度具体转化为国内制度。将进出口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分成AA、A、B、C、D五个类别,AA类企业是AEO认证企业。170号令的颁布和配套法规的实施,标志着我国海关AEO认证制度已经进入正式实施阶段。但是在AEO制度实施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如AA类企业评定标准对大企业和中小企业没有公平对待,针对该问题,在海关总署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197号)中调整了AA类企业的认证标准,使之更倾向于中小企业。

为建立企业的进出口信用管理制度,2014年10月8日海关总署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企业信用暂行办法》),于2014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企业信用暂行办法》以“守法便利,违法惩戒”为原则,将信用体系与企业管理相结合。配套执行的还有《海关认证企业标准》,分为高级认证企业标准和一般认证企业标准,细分为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范、贸易安全和附加标准五项标准,从贸易安全和便利化的角度规范企业的进出口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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