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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诚信,享红利——石家庄海关落实企业“主动披露”制度

2020-12-07 10:00:00| 来源: 海关总署
 
  “我公司通过自查,发现公司2019年1月到2020年5月期间支付了特许权使用费322.37万元,未计入完税价格,特申请补缴税款。”近日,世联汽车内饰(河北)有限公司负责人高芹专门致电石家庄海关所属正定海关表示感谢:“通过海关的‘主动披露’制度,不仅使公司免受了行政处罚,更重要的是不会对公司信誉产生任何影响,维持了在金融机构的融资信用等级。感谢海关给了我们这次‘主动披露’的机会。”
 
  “主动披露”,是指进出口企业、单位在进出口货物放行后,自查发现其进出口活动存在少缴、漏缴税款或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情况,主动向海关进行报告并接受海关处理的一项优惠政策,是海关为进一步推动进出口企业守法自律而出台的一项制度。它将过去以海关为主的监管模式转变为企业发挥自主管理意识、推动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综合治理模式,有助于促进企业自我规范,体现了“守法容错”和“宽严相济”的执法理念,对于激发企业市场主体作用,创造诚实守信、自律守法的口岸营商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让更多企业享受到海关的改革红利,石家庄海关通过召开政策宣讲会、发放宣传资料、送政策下企业等多种方式,积极向企业开展“主动披露”政策宣讲,并在疫情期间充分发挥“互联网+主动披露”作用,通过互联网调查问卷等形式宣讲主动披露政策,石家庄地区50多家高级和一般认证企业近100人次参与。
 
  截至11月底,石家庄海关已受理35家企业提交的主动披露报告,追补税款2453万元,为企业申请减免税款滞纳金超百万元,有力地支持了河北外贸发展,让进出口企业实实在在享受到“诚信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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