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43262337

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电子数据实时传输 外贸企业再迎利好

2020-10-19 10:00:00| 来源: 海关总署
 
  10月15日,青岛海关所属黄岛海关为青岛澳柯玛进出口有限公司对印度尼西亚出口的一批冰柜签发了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这是在“中国与印度尼西亚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正式运行后,青岛海关为出口印度尼西亚货物签发的首份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为进一步便利自由贸易协定下货物的合规通关,自10月15日起,“中国—印度尼西亚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正式运行,与印度尼西亚实时传输《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原产地证书和流动证明电子数据。
 
  印度尼西亚是中国—东盟自贸区的重要成员,我国与其进出口贸易呈逐年增长趋势。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运行后,双方可实时传输优惠原产地数据等信息,进一步促进企业通关便利,确保货物监管有效。
 
  据青岛澳柯玛进出口有限公司业务员姚林坤介绍,以往,印度尼西亚海关对企业提交的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退证查询比较多。被退证查询后,需要企业通过国内海关向印度尼西亚海关证明证书的真伪等情况后才能适用优惠的协定税率。“不仅增加了国外客户的清关费用,又容易出现拒惠的问题。国外客户往往把这部分成本和损失转嫁给我们。”姚林坤介绍,“实现原产地电子信息实时交换后,就不会再因为证书真伪进行退证查询,这让我们做外贸的人更踏实了。”
 
  在进口方面,企业也能享受便利。“我们公司长期从印度尼西亚进口椰壳纤维。电子信息交换系统运行前,我们需要国外客户将纸质原产地证书寄给我们,并在公司、货代、报关行之间往来传递,原产地证书的单证准备时间约在一周左右,而且还需要支付相应的国际间快递费用。” 中艺编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港务部经理刘晓晔说,电子联网后,企业不再需要国外客户给邮寄原产地证书,只要录入原产地证书号就能够享受关税优惠,真是省时、省力又省钱。
 
  刘晓晔表示,电子联网后,不仅实现了原产地证书准备零待时、节省了快递费用,而且避免了因证书邮递丢失、延迟以及国外签发证书不规范导致的货物滞港等一系列问题。
 
  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青岛海关共为1.52万批出口印度尼西亚货物签发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享惠中国—东盟自贸协定的进出口货物货值100.75亿元,在我国和印度尼西亚进口通关环节享受税款减让达7.43亿元。

相关热词搜索:外贸企业,利好

中海科星AEO认证辅导中心

中海科星AEO认证辅导中心
公司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华远好天地
电话:13343262337       E-mail:si@aeo.net.cn
版权所有备案号:京ICP备18057682号
官方微信
1334326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