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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关全面推广“同仓存储、同包发货”模式助跨境电商业务高质量发展

2020-04-14 10:16:00| 来源: 海关总署
  江南四月,乍暖还寒。宁波杭州湾新区出口加工区的跨境电商仓库内,却是一片繁忙景象。戴着口罩的拣货员推着移动拣货车,快速穿梭于仓库的各大货区和货架之间,拣货、打包、封箱、张贴快递面单......流水线的传送带不停地运转,将一个个跨境包裹精确传送至标有快递公司名称的发货区,等待装车发往望眼欲穿的“海淘”消费者手中。
 
  其中一片标有“同仓存储”字样的货区,员工正在忙碌地封样打包。“这是我们专门用于‘同仓存储’的货区。‘同仓存储、同包发货’新业务模式在我们公司率先试点以来,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今年一季度,累计实现大贸商品单独发货38.24万票,货值0.74亿元;大贸商品和跨境商品同包发货6372票,货值136.25万元。”宁波立得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为丰富平台商品品类,吸引消费者,跨境电商企业往往会引入一些已经办结海关手续的进口商品,也就是业内俗称的“大贸商品”,作为平台在售跨境商品的补充。在“同仓存储、同包发货”业务模式推出之前,消费者想要同时购买跨境商品和大贸商品需要分别下单,企业需要从不同的仓库分别配送,不仅增加了运营成本,也影响了消费者的购物体验。
 
  2019年6月,宁波海关在调研时了解到这一“痛点”后,创新推出“同仓存储、同包发货”业务新模式,并将其列入宁波海关促进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高质量发展八项措施,率先批准杭州湾新区海关在辖区内开展试点。消费者在跨境电商平台购物时,可以只下单跨境商品或者大贸商品,也可以同时下单两种商品。如果同时下单购买跨境商品和大贸商品,商家将用同一个包裹一次性完成配送。
 
  由于高度贴合企业和消费者需求,“同仓存储、同包发货”业务模式自2019年8月正式试点以来,受到了跨境电商企业和消费者的一致认可,业务量增长迅猛。2019年新模式试运行5个月,仅大贸商品单独发货就达到61.38万单,货值1.16亿元。整体上降低了企业15%到20%的物流成本,提升时效1到3天,为商家每年降低成本超过150万。
 
  “‘同仓存储、同包发货’业务新模式的实施,对促进跨境电商业务高质量发展的作用非常明显。一季度,我们杭州湾新区海关共验放跨境进口申报清单527万票,货值9.13亿元,同比增长77.2%和91.6%。”杭州湾新区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目前宁波海关已在关区内全面推广“同仓存储、同包发货”业务模式。接下来,宁波海关将以关区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转型升级综合保税区为契机,充分发挥综合保税区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作用,积极深化完善流程和系统,支持电商企业探索开展跨境进口商品“一盘货”卖全球业务,争取让国外消费者也能尽快享受到“同仓存储、同包发货”业务模式带来的网购跨境商品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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