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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关出具全国首票“免加征”《征免税证明》自美采购减免税货物不再加征关税

2020-03-09 10:00:00| 来源: 海关总署
      3月2日一大早,大连海事大学像往常一样领取了大连海关为其减免税设备签发的《征免税证明》,但这次的心情却格外激动。“过去,我们进口原产于美国的科研设备按照规定需要加征关税,国家最新政策发布后,大连海关第一时间通知我们自3月2日起关税加征的部分能够免除的好消息,于是我们迅速调整拟定于2月底的申报进口计划,并于政策实施首日就来办理手续,仅这一次我们节省的关税就高达17万元。”大连海事大学高性能陶瓷研究项目负责人单英春说。这份《征免税证明》也是政策实施首日全国海关签发的首份“免加征”证明。
 
  2月17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了2020年2号公告,明确自3月2日起,符合进口减免税政策项下进口原产于美国的商品,自动予以免除加征对美301措施反制关税。为有效落实该项惠企政策,大连海关迅速行动,在运用线上平台开展政策宣传的同时,于政策发布当日加班完成了对所有已办结减免税手续但尚未申报进口美国商品的筛选工作,并就筛选出的40项商品及时与减免税申请人取得联系,逐一告知政策调整情况,以便相关企业都能够按国家时限要求享受到政策红利。具体审批环节,考虑到疫情期间的特殊情况,大连海关指派专人通过“零接触”方式对企业办事人员进行指导,高效完成了对原《征免税证明》变更税率后的重新签发,有效保障了相关减免税货物能够快速申报进口。与此同时,大连海关主动开展数据分析,调阅了自我国反制美国301措施至今所有被加征关税的减免税数据,针对自美进口科研仪器设备需求旺盛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有重点地开展摸底调研和政策宣讲,打消了他们选购美产设备的后顾之忧,通过发挥税政专业优势助力我国科研进步和发展。
 
  初步估计,该项排除政策实施后,全年将为大连海关辖区高校和科研院所减少关税支出2000余万元,降低科研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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