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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关“证照分离”改革释放红利

2019-12-12 16:54:57| 来源: 海关总署
       “早上才递的申请,下午就通知我们可以领新证了。”福建外轮代理有限公司业务员小郭在电话里兴奋地说道。12月9日,该公司领到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这是12月1日起海关总署“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措施在福建省落地实施以来,厦门海关颁发的关区首张长期有效的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据介绍,海关总署自12月1日起,共对15项海关涉企经营事项施行了“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在整体提升审批便利性的同时,注重突出分类施策的特征,具体改革方式涉及“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三类。前述福建外轮代理公司所申请办理的“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就是“审批改为备案”的生动实例。
 
三大事项均实现首票业务办理
 
  实行“审批改为备案”后,对自贸试验区内报关企业的“报关企业注册登记”申请纳入“多证合一”范围,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备案手续;对自贸试验区外的报关企业注册登记手续则予以简化,并比照自贸试验区内的企业备案程序办理;对特殊监管区域双重身份企业,亦比照报关企业办理。
 
  据了解,“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一周以来,从厦门海关传来令企业振奋的消息远不止这些。例如,涉及“审批改备案”的另一海关涉企经营事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已在12月2日落地实施。龙海市绿兴果蔬公司成为福建省第一家享受“证照分离”改革政策红利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截至发稿,厦门海关以“审批改备案”的方式,共为12家企业办理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事项。另外,12月3日,厦门海关向厦门高崎国际机场某商店核发福建省首张告知承诺制公共场所口岸卫生许可证。
 
  至此,海关总署的15项海关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中,涉及改革力度最大的三个事项: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口岸卫生许可证核发(涉及公共场所),已分别在厦门海关实现首票业务办理。
 
       企业直观享受政策红利
 
  据厦门海关介绍,改革后,进出口企业可以直观享受到的政策红利包括:一是申请材料大幅减少。如企业仅需提交一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表》,海关审核合格后即可核发备案证明。二是最多跑一趟。“审批改为备案”改革后,自贸试验区内报关企业的“报关企业注册登记”事项纳入“多证合一”范围,企业在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记注册环节时一并完成海关备案手续的办理。三是办理时限大幅压缩。申请出口食品备案的企业,海关不再组织对企业开展专家评审,承诺办结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大幅压缩到5个工作日,最快可当场办结。实行告知承诺改革的“口岸卫生许可证(涉及公共场所)核发”项目,海关不再进行现场考核,承诺办结时限由原来的13个工作日大幅压缩,最快可当场办结。四是有效期延长。改革取消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和报关企业、报关企业分支机构的报关有效期,改为长期有效。
 
  上述改革措施在极大简化企业办事流程的同时,也有效地减少了企业的办理时间和成本,受到了企业的热烈欢迎。
 
  厦门海关同时提醒企业,对于以告知承诺方式获得审批的公共场所,主管海关会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将其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在实施首次现场监督时对行政相对人的承诺内容进行全面核查。如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将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将依法撤销其口岸卫生许可证。而该行政相对人会被计入诚信档案,以后再申请同一行政许可,将不再适用告知承诺许可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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