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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企业更加便利!我国已与36个国家(地区)实现AEO互认

2019-01-17 15:32:41| 来源:
记者从海关总署获悉,截至目前,中国海关已经与新加坡、韩国等9个经济体的36个国家(地区)实现“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对上述国家(地区)的出口值已占到我国出口总值的约45%。

AEO制度是世界海关组织倡导并大力推行的促进国际供应链安全和便利的一项制度,旨在通过海关对守法程度、信用状况和安全水平高的企业进行认证,给予企业相应的通关便利,从而在确保贸易安全的前提下,显著提升贸易效率,大幅压缩通关时间。

中国海关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主要贸易国家为重点,全力推进与相关国家的AEO互认磋商并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以关检融合改革为契机,海关颁布了新的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出台了新的AEO认证标准,基本形成了新海关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体系,实现了国际贸易供应链上各类参与企业信用管理的全覆盖。

在大力推进AEO互认的同时,中国海关在AEO互认措施落实上持续创新。一方面,对国内AEO企业开展信用评估,通过动态监控与评估,确保中国AEO企业持续守法合规经营;另一方面,对已签署的各项AEO互认安排开展实施成效评估,从通关时间、查验率等不同角度对已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评估,推动便利措施有效落实,不断提升AEO企业“获得感”。调查显示,我国AEO企业货物出口到已实施互认国家(地区)时,查验率可降低60-80%,通关时间和通关成本可降低50%以上。

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中国海关将继续积极推进与俄罗斯、伊朗、马来西亚、阿联酋、塞尔维亚、马其顿等“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国家海关以及巴西、墨西哥、乌拉圭等新兴经济体国家海关的AEO互认磋商,力争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发挥好中国海关的作用,更大力度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促进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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