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43262337

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7号(关于利比里亚共和国籍的应税船舶适用船舶吨税优惠税率的公告)

2019-01-16 10:51:02| 来源: 海关总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利比里亚共和国政府海运协定》的相关规定,利比里亚共和国籍的应税船舶在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80号规定的到期日后继续适用船舶吨税优惠税率,到期日为2024年1月7日。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9年1月14日     

  

相关热词搜索:

中海科星AEO认证辅导中心

中海科星AEO认证辅导中心
公司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华远好天地
电话:13343262337       E-mail:si@aeo.net.cn
版权所有备案号:京ICP备18057682号
官方微信
13343262337